各位老师:
请按照科研管理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的通知》做好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
要求:
1.2023年度科研成果只需要在科研系统系统填报。
2.补报2022年未认定成果除系统填报外,还需要填附件2电子版,交至学院办公室(理工3405)。
3.文件命名格式:2023科研成果申报+姓名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7334710@qq.com
联系电话:87760063(92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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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
附科研管理部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填报地址:浙江农林大学校园门户选择业务导航中的科研系统。
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6:00。
填报范围:2023年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2022年取得但未核算的成果。
各类科研成果数据全面通过科研系统填报,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请各位老师及时通过科研系统填报数据并上传有效佐证材料(佐证上传要求见附件1)。2022年取得,但未在上一年度核算的成果数据,除需在科研系统填报信息外,请同时填报补报清单(附件2),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报科研部。
二、时间安排
11月30日前,各位老师在科研系统中填报成果信息,本部科技处将于11月30日16:00关闭科研系统。
12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老师填报的补报清单(附件2)进行汇总,电子稿发送13385040@qq.com,纸质稿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行政楼208室。
12月20日前,科研管理部完成初审、退回修改和复核工作。
12月21日起,科研管理部将与各二级学院进行明细核对确认,具体填报格式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科研成果统计时间紧工作量大,请老师们和各二级学院按时完成系统填报、佐证上传和材料提交工作,逾期未填报的原则上本年度不予统计,明年申请补报。
2.所有科研项目、成果由第一或责任完成人申报填写,每项只可填报一次,请勿重复申报。如科研成果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的,经核实,取消统计。
3.填报数据除用于科研项目、成果统计之外,还将直接用于学科评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请各位老师及时、准确填报信息。
4.SCI、EI等收录论文,需在科研系统上传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材料。科研系统已导入外文期刊名标准目录,填写外文期刊名时,可在下拉框中选择填写。对于 SCI 论文的大类分区和三年平均影响因子(中科院期刊分区表),科研系统已维护相关数据,系统将自动根据发表时间和期刊名匹配显示,无需手动录入。系统填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及时与科研管理部联系。
科研项目类联系人:安老师
论文、专利、著作等其他成果类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7760177(9200177)
地点:行政楼208室
附件: 1.佐证材料上传要求
2.2022年成果补报清单
科研管理部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