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部)、办公室:
请按照科研管理部《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要求:
申报人最迟于4月24日下午4点前将《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和《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交至理工3405,文件名为“姓名+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34710@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76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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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
附科研管理部通知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与“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
2.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3.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4.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2023年度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5),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选报指南“综合类”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选考虑重点课题。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要求
(1)本次发布专项课题的立项,要以超星集团研发的智慧教育相关系统为研究对象,或以超星智慧教育系统应用为研究平台。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6)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2)专项课题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均有经费资助。
(3)专项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实施,各分会、各高校和超星集团协同组织落实。
(1)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办法:各高校和各分会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秘书处限额推荐,我院限报3项。
(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办法:各高校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秘书处限额推荐,课题申报面向全省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和高职院校(含职业本科),我院申报限2项。
2.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或“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以及《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
3.由各部门按质量优劣分别排序后(学会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分别排序),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行政楼208科研管理部。
四、立项评审
1. 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50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会同超星集团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选出重点课题20项,每项资助20000元;一般课题40项,每项资助10000元,在课题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由超星集团直接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
五、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各高校和分会负责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含专项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科研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课题承担单位验收完成后,将验收结论汇总加盖公章后统一寄学会秘书处或加盖公章电子版发学会秘书处邮箱,并将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版及公开发表论文扫描件一份(重点课题需要)发学会秘书处邮箱。
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消。
六、其他事项
1.各申报部门统一将签字、盖章的纸质《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需分类排序)1份报送至科研管理部。同时,《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和《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为“单位名称+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电子版统一发送邮箱:535260091@163.com。
2.课题受理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5: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6:“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科研管理部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