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部本学期的工作安排,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对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1、各专业严格审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资格,对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相关环节的学生,取消答辩资格,视情况决定能否进入二次答辩(二次答辩的最高成绩是及格)。
2、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应在5月16日前,将经指导教师初次审核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上传到系统中,指导教师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
3、5月17日至5月22日,专业负责人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中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原则上不能是该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各答辩小组之间可以交换评阅设计(论文)。评阅教师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分表》。
4、拟定5月24至5月25日正式答辩,答辩分组及地点等,参看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具体程序及办法见《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系列材料》。
5、各答辩小组须认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表》、《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并做好相关记录。
6、答辩通过并修改好的同学,经指导老师最后审核重新上传毕业设计(论文),并对照毕业设计(论文)系统,自查材料是否全部上传正确。
7、答辩没通过的同学,继续与指导老师联系并修改设计(论文),准备参加二次答辩,即本学期的最后一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8、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答辩小组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电子稿于6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313106910@qq.com
工程技术系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