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5年度科研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和考核依据
科研奖励依据《浙江农林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浙农林大[2014]93号)(以下简称《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暨阳学院〔2014〕39号)进行。
二、奖励和考核流程
1.2015年各系(部、中心)、各部门的科研项目、经费、论文、科研成果和专利等科研数据材料均通过科研系统提取;请各位老师通过科研系统及时上传各类材料,并在系统中提交有效佐证材料,他人不可代填;
2.各位教师提交材料并把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交系办,系办上报教务与科技部。
三、受理安排
1.教务与科技部于12月15日通过系统提取数据,数据的时间范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15日,12月15日及以后成果数据按2016年奖励处理。
2.2014年12月20日后的补报奖励,请各位老师按照附件2汇总进行填报,并提交佐证材料复印件2份。
3.请各位老师准确填报奖励信息,将附件1-2及佐证材料于12月9日前报送系办公室张老师,逾期不候。
六、注意事项
1.论文一稿多投的,一经核实,取消科研奖励。
2.论文SCI收录大区分类及近三年平均IF按照最新公布的中国科学院JCR分区数据库为准,请各位老师登录网站,自行查询;其他各类标准均以系统设定为准。
3.由我院老师协同完成的各类成果,由第一完成人申请填写,包括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
4.检索论文要提交有效检索证明材料,检索证明材料不合格者不纳入考核体系,不予奖励。
工程技术系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