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课程考核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本学期校内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校内考试分两次集中进行,除实践类和“考查”课程外,所有课程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1.第一次集中考试时间:第13周。拟安排在11月29日-12月1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任课教师于11月3日前向教研室主任报送课程试卷及审批单,11月6日教研室主任审批后交系办公室。
2.第二次集中考试时间:第19-20周。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各任课教师于12月4日前向教研室主任报送课程试卷及审批单,12月6日教研室主任审批后交系办公室。
二、考试安排
1.命题和制卷
(1)考试内容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应用知识的能力。所有课程试卷(机考课程除外)须出A、B两套试卷,按照规定的“试卷模板格式”排版(范例见附件1)打印样卷,并附《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试卷审批单》(附件2),经教研室主任、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系办公室随机抽1份作考试用卷,统一交文印室印制。
(2)院(系)级考教分离重修课程考试与本学期正考课程同步进行,重修试卷与正考试卷相同;本学期无正考课程的,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出一套重修卷(范例见附件3)。
2.平时成绩
任课教师须按规定的格式(附件4)打印平时成绩(院级考教分离课程),经教研室主任、系负责人审核签字,于集中考试前一周交各办公室存档。
3.报送取消考试资格学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学生不具备考核资格,不得参加课程的学期成绩考核。由任课教师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取消考试资格表》(附件5),经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集中考试前一周报教务与科技部。
三、考务组织
1.由开课系(部)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及考务工作,相关系(部)配合做好监考教师、学生的通知工作。监考人员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监考教师替换申请表》(附件6)向系领导提出申请,经系领导同意后另行安排人员,并报教务与科技部备案。
2.监考人员按考试日程表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40分钟到指定考场,检查考生证件,组织考生入场。
3.所有课程巡考由教务与科技部安排,巡考人员做好巡考记录。
四、其它
1.在试卷命题、印制以及交接等全过程中应始终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一旦发现试卷泄密或丢失,应及时报教务与科技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2.学生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如证件遗失者,须提前到系学生办开具证明(附照片),方可参加考试。
3.考试结束后,两位监考教师当场进行清点、装订、密封,并将试卷、《考场记录表》、《考生名单》交回系考务办公室。如有违纪、作弊考生须填写《考生违规记录表》,附经考生签字的作弊物证,一并交教务与科技部。
各教研室、办公室、学生办须组织做好宣传工作,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并提醒学生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浙江农林大学工程技术系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