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210号)和绍兴市、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立项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度省、市、院级教学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验收项目范围及标准
1.检查与验收项目范围:2013-2016年立项建设、延期、整改的所有教学建设项目,包括教材、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改革、校外实习基地等项目(详见附件1)。
2.检查与验收标准要求:各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以立项申报书为依据,检查各项目的改革成果与实施完成情况,重点考察改革与建设成效成果。
二、检查与验收要求
1.结题验收工作采用现场汇报和专家评审方式,由教务与科技部组织开展。
2.中期检查工作由工程技术系组织各教研室开展(项目主持人为职能部门的由教务与科技部开展),检查结果报教务与科技部备查。
3.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列入下一年度结题验收计划,并按本次检查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各教学建设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已延期的项目本次须参加结题验收。
三、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省级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其他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2015年度市级、院级共同立项的教学建设项目,按市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报告及成果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一式五份、附电子文档)、《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以教研室为单位汇总上交工程技术系办公室(以下简称系办公室)。延期项目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5)(纸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附相关佐证材料交系办公室。所有材料最迟于10月9日上午10点前交。
2.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6),附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以教研室为单位汇总上交系办公室,工程技术系组织专家检查完成后交一份至教务与科技部备查。全部材料最迟于10月9日上午10点前上交。
3.工程技术系10月10日组织验收教学建设项目各项中期检查材料,于10月11日前将《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附件7)(纸质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报教务与科技部。
四、其它事项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教学建设项目的检查与验收工作,并做好总结工作。
2. 对到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后仍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研究并。
工程技术系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5-87760063(内线:9200063)。
附件1-7
工程技术系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