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排,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度绍兴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6年度立项的绍兴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各项目相关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软件、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论文录用通知书、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作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创业实践报告等;发明制作需附详细的说明文字。
2.指导老师指导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绍兴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表》(附件2),将结题表、结题成果材料(科研论文、实验报告、设计制作作品、系统软件开发、专利等)装订成册(含电子文档)一式三份于2018年12月28日前交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将材料汇总后于2018年1月2日前交系办公室。系办公室于1月5日上报教务与科技部。
3.因特殊原因未能开展的项目或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指导老师指导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于12月28日前交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汇总后同其他同学结题材料一起交系办公室。未开展的项目需交回项目经费卡,不能按时结题的撰写项目阶段性研究总结,报教务与科技部备案。延期项目必须在项目主持人毕业前完成。
工程技术系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