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加强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管理,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省新苗人才计划2018年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要求各教研室动员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型及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校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或团队。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在校期间,每位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
2.鼓励专业交叉融合。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项目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完成。
4.注重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与“挑战杯”系列竞赛等各类创新创业赛事的对接,构建院、校、省、国家联动的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选拔推荐机制,整合校内外指导力量和配套经费,积极培育优质项目。
5.获得资助的团队成员在一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六项成果中的三项及以上:①参加一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②申请获得各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一项及以上;③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④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及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资助项目;⑤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一件及以上;⑥参加校“东湖杯”竞赛(结题时提交“东湖杯”竞赛申报书)。
(三)项目评审流程
1.各教研室对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材料交系办公室。
2.教务与科技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
3.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专家评审意见等确定推荐项目。
4.校团委开展立项汇报评审会,进行差额评审,择优向团省委推荐申报项目。
5.团省委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推荐项目(差额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研室于2017年15月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项目汇总表和申报书(见附件1、2、3,申报书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和纸质文档报送系办公室,逾期不候。系办公室汇总全系申报材料,11月16日下午系学习会讨论,11月20日上报教务与科技部。
(五)其他事项
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教研室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未尽事宜,请联系工程技术系办公室。
附件: 1. 2017年度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
2. 2017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
3. 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4. 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5. 2018年度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5-87760063(9200063)
联系邮箱:7334710@qq.com
工程技术系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