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即日起开展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2014级四年制本科学生。
2.最长学习年限内,本学期回校重修相关课程的不在籍毕(结)业学生。
二、具体要求
1.核查学生成绩。核查毕业班学生的历年成绩,包括课程性质和学分等,确保学生成绩的准确。重点核查学籍变动过的学生以及课程重修过的学生成绩,确保重修标记、重修课程代码和初考一致,复学后及转专业后的补修课程是否完成等问题。
2.受理学生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申请。不能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申请延长在校学习年限。未能毕业且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者按结业处理。申请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的学生需在5月24日前向系办张老师提交申请表(附件1),系办公室于6月4日前审核汇总后报教务与科技部。
3.受理学生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申请。因受“记过”处分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20的本科毕业生,达到《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于5月23日--5月24日前向所在系提交破格授予学位申请表(附件2)。
4.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各项工作日期安排如下:
(1)5月28日前任课教师须在教务系统中录入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2)6月4日前系办公室完成2018届应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并填写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报教务与科技部,参加本学期课程重补修且成绩在5月28日前尚未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作“待定”处理,暂不填入报表;
(3)7月2日前系办公室完成“待定”审核的应届毕业学生和不在籍学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并填写报表(附件3、4各一式两份)报教务与科技部。
(4)毕业生成绩表分两批打印,第一批于6月18日前完成,第二批于7月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待学士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来定。成绩表需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交教务与科技部一份,系自留一份,学生一份,学生档案一份。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名单,把好审查质量关。
工程技术系
2018年5月8日
附件:
· 1、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申请表.doc [26.0 KB]
· 2、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doc [19.5 KB]
· 3、 2018年夏季毕业生毕结业和学位授予名单样表_1.xls [26.0 KB]
· 4、 2018年夏季不在籍毕结业学生换证人员名单.xls [21.0 KB]
· 5、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 [26.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