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8〕61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支持中青年教师、在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和在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二、申报办法
1.根据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规定,学院可限额推荐3项报浙江省教育厅。
2.申请人须下载并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三份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最迟于9月5日交至工程技术学院办公室,学院9月6日下午2点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于9月10前将项目《汇总表》一份及纸质《申请书》报送至教务部。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2、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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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