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开展岗位聘期考核的通知》和《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4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暨阳学院 [2014]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工程技术系开展聘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聘期时间
(一)考核对象:在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合同制人员。
(二)聘期时间:2014 年 7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年 7 月 1 日-2018 年 5 月 31 日为聘期考核的补充年限。此期间新进人员从进院时间算起。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设置、聘用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浙农林大[2014]45 号,以下简称 2014 年岗聘办法)、《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开展岗位聘期考核的通知》和《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4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暨阳学院[2014]14号对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聘期工作任务要求,岗位聘期考核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业绩点和目标情况。聘期内岗位或岗级发生变化的,以现聘岗位考核为主,聘期任务分段累加。
(一)教师岗位
1.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照2014 年岗聘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4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暨阳学院[2014]14号文件要求,学院对各级岗位聘期基本业绩点要求见附件 1。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业绩点完成情况。聘期补充年限内的业绩点也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2.聘期内的新进教师按聘用协议要求进行考核。工作期未满 3 年,根据参加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定本次聘期考核结果;工作期已满 3年以上的,3 年期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作为本次聘期考核结果。
(二)管理岗、一线专职辅导员岗及其他岗位
管理岗、其他专技岗及工勤技能岗对照2014 年岗聘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4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暨阳学院[2014]14号文件要求和所聘岗位职责要求,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实效和服务质量。一线专职辅导员岗对照《浙江农林大学辅导工作条例》(浙农林大党[2014]6 号)要求,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效。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个人对照聘期考核要求,做好工作总结,计算工作业绩(教学工作量计算时间至本学期末),报系办公室审核。聘期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须在工程技术系qq群公示,公示期 1 天。
(二)组织考核。根据学院相关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组建考核小组,对照各岗位考核内容及要求,核定聘期业绩完成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由考核小组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工程技术系qq群内进行公示,公示期 1 天。公示期间接受有关申诉、投诉。
(四)审核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经个人签字确认后,工程技术系将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汇总报岗位聘期考核小组通过。
(五)学院发文公布各岗位聘期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 个等次。
1.合格:胜任所聘岗位,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要求的聘期业绩点。
2.不合格:聘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1)未按要求履行岗职责,聘期内实际完成的业绩点未达到岗位要求的聘期业绩点,且聘期补充年限的业绩也未达年度业绩点要求;
(2)经学院认定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
(3)经学院认定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
(4)年度考核 2 次及以上评定为不合格;
(5)聘期内因主观原因 2 年未完成最低教学工作量;
(6)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经认定须为不合格的。
(二)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轮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不得竞聘原岗位或高一级岗位,应降级聘任、转岗或解聘。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工程技术系成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一)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 彭樟林
成 员: 周德全 汪杭军 陆 军 胡建华 姚文斌 马忠兴 崔坤鹏
六、相关要求
1、时间要求:考核结果汇总表及个人聘期考核表(一式 2 份)由工程技术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于 6 月 13日上午10点前交系办公室。6月14日公示一天,6月15日下午2:00在理工3402召开岗位聘任考核工作小组会议讨论考核结果,6月16日公示一天,6月18日上报组织人事部。
2、学院中层及其他教职工以系为单位进行考核,辅导员由学工部和系部共同考核。考核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聘期内经学院同意在外进修、挂职、休病假或产假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及各单位要求,评价及计算该期间有关工作业绩。
附件:1.教师岗位(不含辅导员)聘期业绩点要求附件1.doc
2.聘期考核表 附件2.暨阳学院聘期考核表.zip
工程技术系
2018 年 6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