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负责人:
请结合本专业现状及发展需要,按教务部“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增设与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要求:
1、各专业申报材料要认真组织,充分论证;
2、注意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申报要求。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760063
电子邮箱:73347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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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9日
附教务部通知原文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0号)文件精神,优化专业结构布局,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专业调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十三五”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为指导,坚持“控制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的原则;立足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和学院中长期发展要求,坚持“三维一体”专业建设理念,鼓励增设与我省大力推进的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文化创意等支撑未来的八大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林业、现代服务业等紧密相关的专业。特别鼓励增设乡村振兴、健康中国、人工智能和网络安全等领域的相关专业以及学院专业群及全产业专业链体系中紧缺的专业。
二、申报范围
1.由省教育厅形式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的专业:一是新设置除医学、公安类以外的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内专业;二是调整已设置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三是调整已设置专业的修业年限。
2.由省教育厅组织省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议并报教育部审批的专业:一是新设置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新专业;二是新设置医学大类专业。
三、基本要求
1.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认真学习研究各专业类基本质量要求,根据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对各专业类标准提出的涉及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等定性要求、量化指标将作为新设专业的最低要求,未达到标准的专业原则上不予以增设。
2.严格控制增设限制类专业:一是不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的专业;二是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三是学院现有办学条件不足、基础不实的专业;四是全省重复设置过多的专业;五是同一设区市内已有3所以上学院开设的专业;六是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3.规范专业方向设置。在现有开设的专业中设置专业方向须体现社会需求,并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和能力,体现办学特色和服务面向。专业方向不能与专业目录中现有专业名称(内涵)相同和相似等。医学类专业不得设置专业方向,国家控制专业一般不设专业方向;非国家控制专业如确需设置专业方向,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行业;不跨学科专业设置专业方向。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1.二级学院申报论证(截止7月11日)
有意向二级学院应认真组织专业申报与论证,广泛开展调研,科学设置方案,充分进行论证,并按时提交专业设置申请及论证材料(附件2-6)(一式1份)。
2.学院审议决策(时间待定)
7月12日学院将组织新专业申报评审会,评审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审议后报学院进行决策,通过的专业材料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请各申报专业提前做好申报评审会准备。
3.网站申报(截止7月25日)
申请审批类专业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完成申报;申请备案类专业登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4.官方公示(截止8月31日)
专业申报材料分别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站或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管理平台公示。
5.学院材料报送(截止9月15日)
申报目录外全新专业及医学类专业应尽早做好专家进校考察事宜,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议论证。
专业设置与调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希望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全局考虑,认真组织申报。其他未尽事宜,学院将另行通知安排。
联系人:何老师,办公室:教务部行政楼203,电话:87760026(9200026),邮箱: 20080031@zafu.edu.cn。
附件: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截至2019年5月份).pdf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版)(由pdf转制,请仔细对照PDF,一切内容格式以pdf版本为准) (1).docx
附件5:2019年新增专业数据采集汇总表.xlsx
附件6: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新设专业专家论证模板.doc
附件7: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8: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部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