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根据绍兴市“十三五”社科事业发展规划和“社科新人”培养方案,进一步推动优秀青年才俊脱颖而出,现就绍兴市第五届“社科新人”的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推选对象为1979年10月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活跃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青年才俊。
二、推选条件
“社科新人”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道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团结协作,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优秀在职、在岗青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论文一等奖(第一获奖人);
2.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蔡元培社科奖(第一获奖人);
3.近年来已出版学术专著;
4.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
5. 主持并完成过厅市级(含市级)以上2项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 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厅市级(含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纳(第一作者)。
三、支持措施
绍兴市“社科新人”培育期为三年,培育期间入选人员将:
1.列入市社联组织的人才培养计划;
2.优先立项市哲社规划重点课题;
3.列入市社科院及相关智库成员候选人;
4.参加市社联组织的各类培训、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
四、考核管理
1.在所研究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含)以上学术论文(如学术著作按2篇论文折算,合著的须是第一、二作者);
2.完成一份相关研究领域高质量的《社科要报》,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
3.主持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级课题;
4.提交每年度个人科研工作计划、总结;
5.完成市社科联委托的临时性任务(如临时课题约稿征集)。
6.培育期满后,填写《绍兴市“社科新人”培育总结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市社联科研处,市社联考核后,对合格者颁发证书。
五、材料受理
我院推荐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自荐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佐证材料各一式2份,于11月12日前交学院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7334710@qq.com。联系人:张老师 8776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