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全面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激发广大教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首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以及独立学院分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本科院校优秀教务人员以及2021年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本科院校优秀教务人员
必须在学校及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勤免踏实工作15年及以上,为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得到师生员工的高度认可。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2.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在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四年(含)以上,近三年无教学管理责任事故和学生、教师的集中投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2。
三、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
四、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高度重视,参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人员推荐工作,按时将推荐表(附件3、4)和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交行政楼20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iaowubu203@163.com,标题为“XX学院(部、中心)-教学管理人员评选”。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7760026。
附件:1.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首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3.浙江省本科高校优秀教务人员申报推荐表
4.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
5.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