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教职工队伍,规范办学,不断提高学院的凝聚力、向心力,推进学院的改革、建设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研讨内容。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学院规定需要组织学习的思想政治类文件与精神,学习传达学院的重要文件和决定,各单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研讨。
第三条 学习研讨时间。学习研讨时间原则上每学期单周周四下午进行,每次学习时间1~2个小时。
第四条 学习研讨形式。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由各单位组织研讨学习,教学单位根据学习研讨计划和内容采用合适的形式组织开展研讨学习。
第五条 督促检查。各单位学习研讨结束后要按附表要求把学习研讨情况书面报告给组织人事部,学院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学院把上报的学习情况和抽查情况作为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评价的依据。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职工学习情况报告表
学习研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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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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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研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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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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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研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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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习研讨人员 |
姓 名 |
本人签名 |
姓 名 |
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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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