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现将科技部“关于转发浙江农林大学《关于申领授权发明专利省级资助资金及临安区级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内容详见:
一、专利资助申领类型
本次专利资助申请受理类型包括2017年7月-2018年6月授权发明专利省级资助(以下简称发明专利省资助),2017年7月-2018年6月国内发明专利维持费省级财政资助(以下简称发明专利维持费资助)和临安区级专利资助。
二、申领对象
(一)发明专利省资助
因政府职能调整,申请政策变化,去年受理的授权发明省级资助申请需重新提交。资助申请对象为2017年7月-2018年6月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地址在临安区内的专利权人,详见附件1。
(二)发明专利维持费资助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152)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至“十三五”期末,由省级专利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对发明专利有效期6年以上的,从第7-9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30%;发明专利有效期9年以上的,从第10-15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50%。资助清单详见附件2。
(三)临安区级专利资助
专利授权日在2017年11月16日之后,未接收过专利资助且专利地址在临安的专利。
二、申领材料
(一)发明专利省资助
发明专利证书第一页、第二页复印件,《浙江省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3),最近一次年费缴纳凭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收款收据复印件)各一份。若去年已提交申请表和最近一次年费缴纳凭证,则不需要重复提交,详见附件1。
(二)发明专利维持费资助
1.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一份;
2.若专利权人超过1个的,需同时提供其他专利权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三)临安区级专利资助
1.专利信息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2.专利证书原件;
3.临安区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申请表(附件4)纸质稿一份;
4.专利证书第一页、第二页复印件(若第二页无内容则不需要)一份;
5.若专利权人超过1个的,需同时提供其他专利权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三、申领期限
请最迟于2019年9月6日上午11点前将以上专利资助申请材料纸质稿交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7334710@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7760063,
邮箱:7334710@qq.com
附件
365wm完美体育手机平台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