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请按照科研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的通告》通知精神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要求:
2022年2月28日上午11:00前,申请人系统内下载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34710@qq.com,并将A4纸双面打印的申请书、纸质相关附件材料、形式审查表(需本人及二级学院盖章)各1份一并送交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张相坤 联系电话:8776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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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3日
附科研部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的通告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1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邮箱、手机号码等信息发所在部门,由各部门统一汇总后发送至科研管理部申请开通。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各二级学院事项
1.各二级学院务必按照本学院2022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环节工作。
2.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务必按照指南及文件要求在学院科研管理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学院申报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为便于学院和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复核,所有类型项目仍需报送纸质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2022年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需阅读并签署承诺书后方可提交,请申请人高度重视并确保申请内容正确无误。
(六)申报进度安排
1.2022年2月27日下午17:00前,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并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务必为正式且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进入学院形式审核期后将不再退回给申请人进行正文内容的修改工作。)
2.2022年2月28日上午11:00前,申请人系统内下载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所在二级学院,并将A4纸双面打印的申请书、纸质相关附件材料、形式审查表(需本人及二级学院盖章)各1份一并送交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于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行政楼208科研管理部,电子版发送至QQ;535260091。
(特别说明:1.此次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是供学院第一次形式审查使用;2.纸质相关附件材料里必须包括5篇代表作,5篇代表作提供的纸质材料只需打印含以下信息的页面:全部作者、通讯作者、期刊名称、发表年代、卷(期)、起止页码,并用记号笔将这些信息明显的标记出来。)
3.2022年2月28日-3月4日,科研管理部联合各相关二级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第一轮的形式审查工作。
4.2022年3月5日-3月7日,科研管理部对形式审查有问题的材料进行系统退回,各二级学院需提醒申请人随时关注系统内有无退回的材料,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完善文本;
5.2022年3月7日-3月8日,各二级学院需提醒申请人务必将修改后的文本及时上传网上系统。
6.2022年3月9日,科研管理部将对系统内提交的文本进行再次复查。
7.2022年3月10日上午7:00整,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自动关闭,各二级学院务必提醒申请人在系统自动关闭前在线递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本年度项目申请;申请人系统内下载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所在二级学院,并将A4纸双面打印的申请书、纸质相关附件材料、形式审查表(本人签字)各1份一并送交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于下午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行政楼208科研管理部,电子版发送至QQ;535260091。
(特别说明:1.此次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是正式报送本部科技处形式审查使用,如果科技处审核没有问题将无需再次报送。2.纸质相关附件材料要求同上。)
8.2022年3月11日上午,科研管理部将汇总全院申请的纸质材料报送本部科技处。
9.2022年3月11日-15日,此阶段为本部科技处形式审查阶段,各二级学院需提醒申请人随时关注系统,如申请书被本部科技处退回,请及时修改后于3月16日下午4点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本年度项目申请;
10.2022年3月16日-17日上午11:00前,各二级学院需提醒负责人将本部科技处通知的那些需重新修改的申请书报送科研管理部(纸质材料要求同上)。
特别提醒:
1.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上午7点整,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务必在系统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为防止该时间段系统拥塞而造成无法递交,申请人务必提前安排好递交时间,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本年度项目申请。
2.申请人须递交的申请材料务必为正式且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进入学院形式审核期后将不再退回给申请人进行正文内容的修改工作。
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充分做好寒假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春节探亲期间请备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必备材料及工具,比如:笔记本电脑等;鉴于往年经验,请申请人寒假期间务必登录系统熟悉申请操作步骤。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月12日16时前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学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学院收齐纸质结题材料审核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指南》拟于2022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联系人:安仲立
办公地址:行政楼208室
联系电话:87760177(9200177)。
邮 箱:535260091@qq.com
科研管理部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