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办公室:
按教务部通知要求,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各教学环节质量,定于2月25日-3月15日(第1-3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请各系(部)、办公室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和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系(部)自查
1.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材料准备情况,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课现象。
2.学生到课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及旷课情况。
3.课堂教学情况。院长、副院长、总支书记,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等有针对性地听课,教学检查期间至少听课2次/人,认真填写《听课意见反馈表》(附件1)。
4.试卷归档。各系(部)组织专业负责人(数学教学部由杨曼丽老师负责)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情况以及试卷档案归档与保管情况,发现不符合规范情况要通知老师整改,学院办公室根据各专业负责人反馈情况调整试卷存档清单内容(附件2)。
5.教研活动。各系主任负责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二)统一抽查
我院担任教学秩序检查小组(名单见附件3)和督导组工作的老师,检查开学第一周的课堂教学秩序情况。检查人员填写《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4),于当日检查结束后自行交教务部(行政楼203)。
二、检查要求
(一)各系(部)、办公室要认真落实期初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将各项环节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个人,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各系(部)、办公室于3月18日前将听课意见反馈表、试卷存档清单、系(部)工作计划、系(部)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含电子版)报学院办公室(理工3405)。联系人:张老师
工程学院期初教学检查附件1-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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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