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请按教务部“关于开展2019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要求,组织教师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要求:
1. 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最迟9月4日下班前报学院办公室。
2. 同等条件下,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优先推荐。
联系人:张相坤 电子邮箱:73347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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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0日
附教务部相关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 2019 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19〕64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奖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 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 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 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评选内容
反映 2015 年以来绍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主要包括在绍高校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与做法。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和科研规律,具有实用性和先进性,经两年以上实践检验(从方案正式实施开始计算,不含方案的研讨、论证及制定过程所需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
2. 申报项目应符合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对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 评选活动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创新性、特色性的原则,
不存在权属争议、学术不规范 或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4. 同等条件下,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优先推荐。
四、申报程序
1. 各申报项目均应填写《2019 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并于9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5份汇总后交至教务部(行政楼203室)。电子材料发送至:Email: 20080031@zafu.edu.cn。
2. 教务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3. 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正式下文公布获奖名单。
联系人:何洋,联系电话:87760026(9200026)
教务部
2019年7月16日
绍兴市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