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浙江省高教学会《关于开展2019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19】18号)予以转发,相关内容详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课程思政;
2.教育理念先进,课程资源丰富;
3.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方法多样;
4.课程特色鲜明,学生评价优秀。
二、“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条件
1.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基础和相关教改项目支撑;
2.有省级在线开放课程或全国性在线开放平台相应课程依托;
3.已实施2学期或2轮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实践(含本学期);
4.注重发挥线上和线下两种教学优势,关注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多样化发展;
5.课程考核体现“两性一度”,线上成绩比例不低于20%,也不高于60%;
三、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条件
1.有课堂创新等教学改革项目支撑;
2.有在线开放课程或网络教学资源依托;
3.注重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熟练运用互联网教学工具开展互动式教学;
4.已实施2学期或2轮课堂及以上教学改革实践;
5.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课程深受学生欢迎。
四、申报办法:
(1)优秀案例申报:申报人填写2019省高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附件2),2019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汇总表(附件4),提交MP4 格式的优秀案例介绍视频,视频内容综合反映课程教学目标、教学设计、实施过程、教学效果和课程特色等,要求图像稳定、声音清晰,时长8-10分钟。
(2)示范课堂申报:申报人填写2019 省高校“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书(附件3),2019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汇总表(附件5)。
(3)申报人填写申报表(一式五份)及汇总表,交到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后报送至教务部,各二级学院提交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汇总表及电子稿。电子版材料及汇总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通过邮箱发送。 Email: 359268876@qq.com。
(4)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87760026(9200026)
教务部
2019年11月1日
· 【浙高教学会【2019】18号关于开展2019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pdf】
· 【关于开展2019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