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请按照教务部《关于开展2020年省、市、院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做好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要求:
1. 结题材料(含电子版一份)上交纸质稿一式五份;
2. 中期检查材料(含电子版一份)上交纸质稿一式两份;
3. 申请延期材料(含电子版一份)上交纸质稿一式两份;
4. 材料上交截止时间:(第十一周)11月24日下午4点;
5. 汇总表备注栏注明取得成果种类及数量。如:发表普通期刊1篇,授权发明专利1项,指导学生获**科技竞赛一等奖1项等。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件:73347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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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9日
附教务部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0年省、市、院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绍兴市、学院教学建设项目检查及验收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省、市、院级教学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验收项目范围及标准
1.检查与验收项目范围:2017-2020年立项建设、延期、整改的教学建设项目,包括教材、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改革、校外实习基地等项目(详见附件1)。
2.检查与验收标准要求:各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以立项申报书为依据,检查各项目的改革成果与实施完成情况,重点考察改革与建设成效成果。
二、检查与验收要求
1.中期检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开展(项目主持人为职能部门的由教务部开展),检查结果报教务部备查。
2.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列入下一年度结题验收计划,并按本次检查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各教学建设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已延期的项目本次须参加结题验收。
三、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
省级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绍兴市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结题评审表》,其他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结题报告》,结题验收报告及成果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一式五份、附电子文档)交所在部门。
绍兴市延期项目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未如期结题汇总表》《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纸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
其他延期项目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纸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附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在部门。
2.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交所在部门,经各学院检查完成后交一份至教务部备查。
3.各学院(部、中心)审查、汇总并上交教学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材料,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附件8)(纸质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于11月30日前报教务部。
四、其它事项
1.各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教学建设项目的检查与验收工作,并做好总结工作。
2.对到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后仍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研究并收回经费。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 9200026。
教务部
2020年10月29日
· 附件【附件1:2020年教学建设项目检查与验收一览表.xlsx】
· 附件【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 附件【省级项目附件.rar】
· 附件【市级项目附件.rar】
· 附件【院级项目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