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根据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50号)中明确的遴选原则、申报条件等开展2020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推荐申报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1.每个二级学院限报一项。
2.各二级学院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所报专业。
3.各学院于11月4日前将《一流本科专业信息简表》(附件3,一式五份)和《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表》(附件4,一式五份)交教务部(行政楼203室)。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7760026(9200026)
教务部
2020年10月29日
· 附件【附件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校用户).pdf】
· 附件【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 附件【附件3:一流本科专业信息简表.xls】
· 附件【附件4: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