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请组织在校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或团队按照教务部《关于开展省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要求:
1. 最迟于3月8日下午4点前把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交到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
2. 每个申报人(学生)只能申报1个项目。
3. 每个专业至少申报2个项目。
联系人:张相坤 联系电话:87760063
电子邮箱:73347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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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7日
附教务部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省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工作要求,及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相关安排,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省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校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或团队。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在校期间,每位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
2.鼓励专业交叉融合。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4.注重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与“挑战杯”系列竞赛等各类创新创业赛事的对接,构建院、校、省、国家联动的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选拔推荐机制,整合校内外指导力量和配套经费,积极培育优质项目。
5.获得资助的团队成员在一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六项成果中的三项及以上:①参加一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②申请获得各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一项及以上;③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④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及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资助项目;⑤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一件及以上;⑥参加校“东湖杯”竞赛并进入校赛。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从严把关,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
2.参加申报同学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2、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上交二级学院。
3.各二级学院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初评工作后,请于3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和《2021年度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4,一式一份)(汇总表按推荐排序)报教务部,逾期不候。
4.教务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专家评审意见等确定推荐项目。校团委开展立项汇报评审会,进行差额评审,择优向团省委推荐申报项目。(本部答辩日期另行通知,需准备好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5.相关材料可在教务部网站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部。
联系人:周如意
联系电话:87760225(9200225)
联系邮箱:76494288@qq.com
附件:
1.202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2021年度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3.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4.2021年度项目汇总表
教务部
2021年2月27日
· 附件【附件1.202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 附件【附件2.2021年度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 附件【附件3.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 附件【附件4.2021年度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