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监察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监〔2012〕3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4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3),填写范围为2015年1—10月期间新立项及2014年以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可以登陆学校财务综合信息门户进行查询。
二、各学院(部)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材料的搜集上报工作。科技处、计财处负责管理、审核;公开工作由科技处负责,学校监察处、审计处负责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浙江省教育厅将对全省各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全省高校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的,将按照《办法》规定限制申报各级科研项目。
四、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由学院(部)汇总后于11月17日前将附件1-2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ejichu@zafu.edu.cn,科技处进行汇总后将所有信息在学校网上予以公开。
五、联系人:夏 雪 63748615(9298615)
章晓燕 63804180(9294180)
附件:1. 浙江农林大学科研经费使用信息项目汇总表
2. 《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
3. 《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填表说明
浙江农林大学科技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